推动各地市出台落实方案和措施
指导省保险协会和各地市保险协会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,保监局通过实地调研等各种机会加强与地方政府领导的沟通,协调地方政府出台落实《若干意见》的具体方案和有效措施。目前安康、商洛、铜川已出台贯彻落实的文件,渭南市相关文件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延安、榆林、汉中文件草拟工作基本完成,其他地市也正在加紧推进。
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
一是统筹监管力量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,保险市场主要问题和风险得到充分揭示,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,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。
二是保监会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(简称“偿二代”),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,保险公司经营理念、经营模式将发生深刻变化,我局正在按照保监会要求,开展有关过渡期的风险评估等工作。
三是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,保监局设立了消费者保护职能处室,12378消费者投诉专线在陕落地,为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四是加强地市监管力量,按照保监会的批准,筹建延安监管分局,进一步完善基层保险监管体系,提升监管覆盖面。
五是进一步完善局内监管机制。强化非现场监管工作,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风险预警,进一步完善稽查委员会、行政处罚委员会以及行政许可委员会的运作机制,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